

“在还索绪尔本来面目以及揭穿巴特汇操盘
‘作者之死’推理的谬误之后,
‘意图’在场、作品能够表意
也就不证自明了。”
——申丹:《作者意图是否在场?作品是否可以表意?》,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
页93-102。

本期评议:陈新宇 梅剑华
文本摘选:罗东
在当代,书籍之外,刊于专业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是知识生产、知识积累的另一基本载体。
自今年8月起,《新京报·书评周刊》在图书评介的基础上拓展“学术评议和文摘”这一知识传播工作,筹备“新京报中文学术文摘服务所”,与期刊界一道服务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事业。每期均由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评议人参与推选。我们希望将近期兼具专业性和前沿性的论文传递给大家,我们还希望所选论文具有鲜明的本土或世界问题意识,具有中文写作独到的气质。
每期两篇,本篇来自第11期。作者申丹向我们讲述了语言和思想、作品和意义的关系。上世纪60年代,罗兰·巴特在《作者之死》宣告了“作者已死”。与巴特“殊途同归”的是德里达,他借用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理论,否定了语言表达思想和作品表达意义的功能。作者意图是否在场?作品是否可以表意?一场读者解构文本的热潮延续至今。作者认为这一解构狂欢缺乏逻辑正当性,德里达也误用了索绪尔。作者并没有死,“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作品可以表达意义”。
以下内容由《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授权转载。摘要、参考文献及注释等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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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申丹
电影《天才捕手》(Genius,2016)剧照。
半个世纪之前,罗兰·巴特在影响巨大而深远的《作者之死》(1968)中,宣判了作者的死刑,排除了作者意图的作用;与此同时,德里达借用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理论,用符号能指的相互指涉,排除了语言表达思想和作品表达意义的功能,这带来了读者解构文本的狂欢。
世纪之交,西方后结构主义激进的学术思潮有所减退,但信奉者依然为数众多。著名英国女作家和学者史密斯(Zadie Smith)在新世纪的写作课上讲授巴特的《作者之死》时,仍然有约一半学生欣然接受,认为这是合乎经验的真理。就中国文学研究界来说,虽然总体而言并未抛弃作者意图和作品的表意功能,然而,巴特和德里达等人的后结构主义思想家喻户晓,影响不容小觑。很多学者认为其理论本身没有问题,只是与作品创作和阐释实践不相吻合,这也引起了不少困惑和不解。
弗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年11月26日—1913年3月22日 ),瑞士作家、语言学家,现代语言学奠基人。
作者的意图究竟是否在场?作品究竟是否可以表意?近年来国内学界就这些根本性问题展开了不少探索和研究,然而,有的讨论“还不够深入,一些论辩争鸣似乎也未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与精髓”。本文参与这场重要讨论,但与以往中外学界的探讨不同,本文将直面后结构主义理论的偏颇之处,指出巴特《作者之死》推论的不合情理,揭示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理论的断章取义和釜底抽薪,恢复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理论的本来面目,以此从理论上证明作者并没有死,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作品可以表达意义。
巴特关于“作者之死” 的无据推理
巴特在《作者之死》的开篇处,以巴尔扎克的《萨拉金》中的一句话作为论据。《萨拉金》这部小说具有嵌套故事的结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向另一人物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法国雕塑家萨拉金在意大利疯狂迷恋一位女歌唱家,而这位女演员实际上是被阉割的男人。……巴特所引那句话出现在“我”的这段叙述中:“这个上午过得太快了,但充满了一连串的意外事件,使他(萨拉金)看到这个软弱无力的女子(阉人歌手)的卖弄风骚、脆弱和娇憨之态。她那骤然的惊恐,莫名其妙的任性,出自本能的心烦意乱,无缘无故的大胆,虚张声势和细腻的敏感,都活脱脱是个女人。”巴特引用的是后面这句。不难看出,这是第一人称叙述者在总结概述萨拉金对他所迷恋的阉人歌手的观察和误判。
《巴尔扎克中短篇小说选》
作者:[法]巴尔扎克
译者:郑克鲁
版本:商务印书馆 2018年1月
(此为新版;作者所引为1995年版)
然而,巴特却抛出了这样一连串问题:“是谁在这样说呢?是一直不知道这是男扮女装的阉人歌手的小说主人公吗?是因其个人经验而了解女人处世之道的巴尔扎克这个人吗?是那个宣扬关于女性气质的‘文学’观念的作家巴尔扎克吗?这是普遍智慧吗?是浪漫心理学吗?”
明明是第一人称叙述者“在这样说”,巴特却绝口不提叙述者,先是把注意力引向主人公(萨拉金),而主人公仅仅是叙述者描述的对象。接着巴特又把注意力引向了巴尔扎克的两个身份:生活中的和创作中的巴尔扎克。然而,不是文本外的巴尔扎克,而是其创造出的文本内的叙述者“在那样说”。表面上看,巴特提出的问题并非文不对题:那句话描述的是主人公的观察和误判,也是巴尔扎克创作出来的,而作者的创作以其生活经验为基础。
但实际上,巴特是有意将读者带偏:明明是第一人称叙述者在说话,但在为“谁在这样说呢?”寻找答案时,巴特却避而不提叙述者,而将考虑范围限于所述对象和文外作者,这样就不可能找到答案。巴特的倒数第二个问题涉及的是“普遍智慧”。的确,从那句话中,我们可以推导当时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普遍认知,但因为巴特是在为谁在文中说出了那句话寻找答案,因此“普遍智慧”并不相关,“浪漫心理学”就更无关联了。在提出了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之后,巴特立刻下了定论:“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因为书写是对每一个声音、每一个起源点的毁灭。书写是中性、复合、倾斜的空间,在这里我们的主体溜走了,在这里,从身体写作的身份开始,失去了所有身份。”这就直接宣判了作者的死刑:一开始书写,无论什么声音、什么起源点,都会被毁灭,主体就会消失,就会失去所有身份。一定会有读者感到困惑:巴特关于作者之死的推论如此缺乏依据,为何半个世纪以来会有如此众多的信奉者?实际上,迄今为止,尚无人察觉巴特推论的缺乏依据,这是因为没有料到身为学术大师,巴特的论述会如此不合情理。
《禁忌》(Tabu: A Story of the South Seas,1931)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巴特在《作者之死》中给出的另一个论据也站不住。巴特说:“在部落社会中,对叙事负责的从来不是一个个体,而是中间人、萨满教巫师或讲述者,他的‘表现’——对叙事规则的掌握——可能会令人钦佩,但永远不会是他的个人‘天才’。”因此我们也没有必要欣赏现代社会中作者的个人天才。这种类比实际上不合情理,因为萨满教巫师尽管被部落赋予了通神之力,也只是根据既定规则来完成宗教仪式,部落的讲述者所叙述的也往往是口口相传的故事——两者是名副其实的“中间人”(mediator),这不能与现代作者的个人创作才能相提并论。然而,巴特通过这一类比,也说明了他的批判对象究竟为何。巴特指出,与部落社会相对照,在现代社会中,“作者”概念源于“英国的经验主义、法国的理性主义、基督教改革运动的个人信仰”,这种对作者“个人威信”的推崇是文学领域所反映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缩影和顶点”。
巴特对作者宣判的死刑,其实是一种“真正的革命活动”,其矛头“最终”指向的是“上帝和其本质——理性、科学、法律”,这是对19世纪尼采“上帝之死”宣言的当代呼应。巴特的《作者之死》发表于1968年,它通过打倒作者,进行思想上的革命,与同年轰动世界的法国学生和工人运动形成呼应。德里达在前一年推出了三部解构主义的著作《论文字学》《声音与现象》和《书写与差异》,旨在颠覆西方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如果说尼采等人在历史上对上帝和权威的挑战并未在文学研究界掀起多大波澜,巴特和德里达等人的后结构主义则在当代学界引起了极大震动,带来了思想上的解放,激发了众多学人的社会批判、研究热情、阐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确实不乏正面作用。然而,用读者取代作者,甚或用符号能指的无尽嬉戏代替作品的表意功能,也产生了很强的负面作用:若用读者和能指本身的游戏取代作者和作品,作品解读和翻译就再无正误之分;读者可以恣意拆解或“生产”任何文本。
电视剧《我的阿勒泰》(2024)剧照。
索绪尔语言理论的本来面目汇操盘
中外文学研究界有一种共识:巴特“作者之死”观的一个重要根基是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理论,正如巴特自己所言,是“语言学毁灭了作者”。换句话说,巴特“借助了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中对语言的论述,使语言取代了作者的主体性”。
《文化研究关键词》
编者:汪民安
版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7年1月
毫不奇怪,西方学者会用“语言怀疑论”(linguistic skepticism)来形容巴特的《作者之死》。正因为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试图分离话语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后结构主义的文本概念才得以建立起来”。众所周知,德里达解构主义思想的基石是索绪尔的语言观,即语言系统是由能指符号之间的差异所构成。在巴特、德里达、福柯等后结构主义大师的眼里,“写作不再为外在的意义而负责,写作更多地将被视为符号游戏、视为能指的游戏”。索绪尔的语言理论被视为开创了以语言为中心,用语言取代主体和思想的新时代。其实,这是对索绪尔语言理论的严重误解,也是以德里达为代表的后结构主义者对索绪尔语言观的扭曲和误用。德里达为了颠覆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对索绪尔的语言观有意进行了符号学的强化阐释和另行开掘。由于德里达的解释和开掘颇为极端地引导了中外几代文学研究者,因此笔者会用较大篇幅引出索绪尔的看法,以还其本来面目。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说:
从心理方面来看,离开了词语的表达,我们的思想仅仅只是模糊不清的无定形之物。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历来一致认为,若不借助符号,我们便不能够清楚而稳定地区分两种观念。就思想本身而言,它像是模糊的一团,其中没有必然的界限。没有预先确定的观念,而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不明晰的。
面对这浮游不定的王国,声音本身将会表现为预先划定界限的实体吗?倒也不是。声音物质并非更为确定、更为严格;它不是思想必然贴合于其中的一个模型,它是一个可塑的物质,它本身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以便提供思想所需要的符号能指。语言对思想的独特作用并不是为了观念的表达而创造出一种物质声音手段,而是充当思想和声音之间的媒介。思想和声音的结合必然导致各个单位之间彼此划清界限。还能把语言比作一张纸:正面是思想,反面是声音:我们切开正面的同时就切开了反面。语言就是这样,我们不能使声音脱离思想,也不能使思想脱离声音。只有经过抽象才能使它们彼此分离,其结果则是创立纯心理学或纯音位学。
那么,语言学就是研究这两个范畴的要素彼此结合的交界处;这种结合产生形式,而不产生实体。
《普通语言学教程》
作者:[瑞士]费迪南·德·索绪尔
译者:裴文
版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2年1月
不难看出,索绪尔对语言与思想之关系的看法与传统一致,而非当代中外文学研究界普遍认为的,是对传统的颠覆。索绪尔不仅在此处,而且在别处也一再强调语言“只不过是思想的工具而已,它本身是不能够独立存在的”。也就是说,索绪尔的创新是建立在将语言视为表达思想的工具的传统认识论之上的。在此基础上,他区分了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强调能指之间和所指之间在语言系统中的差异(见下文),他也区分了具体的言语和整个语言系统,并区分了历时和共时语言学,强调要重视后者。值得注意的是,上引文字最后出现的黑体字明显地与引文中的其他文字意思相悖,也与下引索绪尔的观点直接冲突:
构成语言的符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在的客体;语言学所研究的正是这些符号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这门科学的具体实体。
首先让我们回忆一下支配整个问题的两个原则:
(1)语言的实体只是借助符号能指和符号所指的结合才得以存在的;倘若只考虑到这些要素之一,那么,实体便不复存在了;这里,我们所面对的就仅仅只是一个纯粹的抽象概念,而不是具体客体。我们随时都很有可能只掌握实体的一个部分,却还以为全部都把握了一连串的声音,只有当它负载概念时,它才是属于语言学的;声音本身只不过是生理学研究的内容。一旦把符号所指与符号能指区分开来,情况也是如此。有些概念,诸如“房子”“白色”“看见”,等等,就它们本身来考虑,是属于心理学范畴的;只有与音响形象相结合,它们才能成为语言学的实体。
(2)语言的实体只有当它得到界定,且与音链上围绕着它的一切隔离开来,它才算是完全确定了的。在语言的机制中形成对比的正是这些界定了的实体或单位。
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本的前言中,斐文说:“至于像‘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语言学唯一的、真正的对象是语言,是从语言本身也是为语言本身来考虑的语言’等重要论点究竟是编辑者自己所加,还是来自索绪尔普通语言学课程或者其他课程,就迄今为止的考证,仍不得而知。但权威研究者认为,它们都不是索绪尔的原话,他们的依据是:无论在索绪尔本人的手稿中还是在学生的笔记中都找不到这些话语。”
其实,不难推断,上面引文中的“黑体字声音和思想的”这种结合产生形式,而不产生实体”应该是编辑添加的,因为其跟索绪尔对语言符号传统的、认识论的看法直接冲突。如引文所示,索绪尔强调“符号能指和符号所指的结合”产生语言的实体;倘若像德里达和其追随者那样抛开符号所指,仅考虑符号能指,那么,作为“实体”的语言符号“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一连串的声音,只有当它负载概念时,他才是属于语言学的;声音本身只不过是生理学研究的内容”。笔者不知是否正是这样的说明给了德里达提示,他在援引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观点为自己的解构主义服务时,抛开能指与所指之间约定俗成的关系,把语言系统仅展示为“一连串的声音”(一连串能指),仅关注这些声音(能指)之间的差异关系。
《书写与差异(上下)》
作者:[法] 雅克·德里达
译者:张宁
版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1年9月
(另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新版)
为何德里达对索绪尔的 误用一直未被识破?
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观的误解和误用之所以一直未被识破,是因为中外学界均未认识到差异本身并不能产生语言符号。不妨举一简例:
这几个音象之间存在差异,但这几个音象却无法成为英文中的符号,因为缺乏能指和所指之间约定俗成的关联。正如索绪尔所言,语言符号要成其为符号,“要建立价值,集体是必不可少的。这个价值存在的唯一的理由就在于惯用法和普遍的认同;个体本身是不能够确定任何价值的”,也就是说,“语言只是依照在社会集团成员中普遍接受的规约而存在”,“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只有意义和音响形象〈在约定俗成基础上〉的结合最为重要”。的确,与象形文字相对照,在任何一种拼音语言中,什么声音指涉什么概念是完全任意武断的,但这种指涉要成为语言符号,则依赖于社会“规约”和“普遍的认同”,就像英文中的“sun”/sΛn/可以成为指涉“太阳”的符号能指,而“nus”/nΛs/却不能,尽管后者像前者一样,不同于英文中其他单词的发音。
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区分了三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是由符号能指之间的差异构成的关系;二是由符号所指之间的差异构成的关系;三是能指和其所指之间约定俗成的关系。第三种关系是连结前两种关系不可或缺的纽带,若无这一纽带,就不会有语言符号,然而,它是“隐蔽”的纽带,无法在语言系统中直接显现。德里达抛开了第三种关系,且将第一种关系展示为索绪尔眼中语言系统的全部,其结果是不仅能指与所指失去了约定俗成的关联,所指也不复存在,语言表达也就成了在能指本身的差异系统中从能指到能指的指涉,成了能指本身的相互嬉戏和无限延异。这样一来,任何符号的意义都无法确定,文本失去表意功能,遑论作者的表意作用了。
元代赵孟頫《调良图》局部。
值得一提的是,索绪尔之所以关注的不是单一的语言符号,而是强调能指之间和所指之间在语言系统中的差异,是因为有不少人脱离系统来单独看一个符号,并以为“把它们累积起来,便可构成系统”。针对这种看法,索绪尔指出:“只有从裙带关系的整体出发,才能够通过分析获得整体中所包含的要素。”我们可以想见,与象形文字不同,在靠声音和字母拼写来区分的拼音文字中,先人在创造一个语言符号时,必须考虑这一点:其能指必须有别于已有符号的能指,其所指也需有别于已有符号的所指。也就是说,不同能指之间和不同所指之间的差异是一个新的符号能够得到约定俗成的确认,从而得以进入语言系统的前提,因此,不能把语言符号视为独立的个体,而需要考虑其在语言系统中与其他符号在能指和所指上的差异。索绪尔正是从这一角度提出,“语言中只有差别”,即“语言的系统是与一系列概念差别相结合的一系列的声音差别”(能指和所指的规约性关联无法在语言系统中显现)。
在《作者之死》中,巴特写道:“语言学最近揭示出整个表达过程都是空洞的,其运作完整无缺,无需对话者这个人来填充;通过提供这种有价值的分析工具,语言学毁灭了作者。”也就是说,“在巴特看来,脱离作者而独立存在的语言符号成为文本真正的主体”,“文本不是由作者撰写而成,而是由能指自我编织而成”。这与德里达一样,是巴特对索绪尔语言理论的曲解。其目的是建构一个结构主义符号学的文本自足的神话,并使“六经注我”的文本阐释变得无所不能。
关于“‘意图’与‘阐释’”
的专栏讨论
《社会思想战线》2016年第9期开设“‘意图’与‘阐释’的讨论”专栏,集中探讨作者“意图”是否在场这一“当代哲学和阐释学的基本问题”。
第一篇论文是张江先生的《“意图”在不在场》,该文指出,“20世纪40年代以来,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总体倾向是,否定文本的意图存在,否定意图对阐释的意义,绝对地抛开作者及文本意图”,这“推动文本阐释走上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道路”。他认为,“无论怎样消解和抵制意图,意图总是存在于文本之中,哪怕是‘作者死了’,文本交付于读者以后而无法更改,意图——确切地说作者的意图,依然在场,它决定着文本的质量与价值,影响他者对文本的理解与阐释。”张江先生根据艺术创作和阐释的客观现实,对作者意图的在场和决定性作用进行了论证,言之有理有据,笔者完全赞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商榷对象是新批评的“意图谬误”、贝尔(Clive Bell)针对绘画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和巴特基于结构主义立场提出的“纸上的形式”。这些都是以文本为中心的形式主义理论,强调文字和绘画文本的独立自足性和重要性,呼吁进行语义细读、结构分析或者(绘画中的)线条和色彩探讨,以便更好地阐释和把握文本的艺术性或者内在结构。张江先生对新批评进行了中肯的评介,指出“意图谬误”的提出者维姆萨特(W. K. Wimsatt)其实是“承认意图本身的存在的,只是反对意图在理解和阐释过程中的作用。这一点与后现代主义的极端提法有本质上的差别”。我们知道,新批评反对传记式批评,认为应聚焦于诗歌而不是诗人,不能通过诗歌之外的证据来判断诗人的意图,并将之作为评价诗歌的标准。在新批评看来,诗歌本身体现了作者意图,只有深入细致地分析诗歌,才能“得到关于意图问题的答案”;而如果诗歌没有很好地实现作者的意图,没有艺术价值,就不值得分析。
电影《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2011)剧照。
也就是说,新批评的文学观“实际上比较保守”,与后结构主义“在价值观上的颠覆性恰恰是对立的,”对于新批评来说,“表现美和精神的作品才是文学的核心。”为了引导读者聚焦于作品,新批评断言诗歌一经发表,就成为独立自足的艺术客体,这确实对传记式批评矫枉过正了。然而,新批评不仅未颠覆反而极为重视作品的表意价值,通过细读来挖掘诗歌的结构肌质、意义含混、反讽、张力、隐喻等,这是对作者创作才能和手法的揭示和暗暗肯定。或许正因为如此,巴特在《作者之死》中才会指责新批评,认为其做法“往往反而加强了作者的支配力”。
至于巴特的“纸上的生命”,这是巴特从结构主义转向后结构主义之前提出来的,涉及的仅仅是“叙述者和人物”。巴特的比喻并无问题,因为“叙述者和人物”都是作者在文本中创造出来的(仅仅在文本之内具有生命)。也正因为如此,巴特认为不能把文本内的叙述者和文本外的作者混为一谈。张江先生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巴特在其论著中,一再或明或暗地“指出并肯定作者意图的存在及其决定作用”。巴特从结构主义立场出发,仅仅关注文本结构成分之间的关系,这就好像我们在对句子进行语法分析时,仅会关注语言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正如我们在分析句子的语法时,并不会否定句子的意思,巴特等人的结构主义分析也并未否定作品的表意价值。对其而言,“作为一个文学读者的时候,《悲惨世界》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而作为一个文学科学研究者的时候,《悲惨世界》又会被看作一个‘文本’”。中外批评实践都证明,无论是新批评的语义细读,还是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结构技巧分析,都促进了文学的审美研究,使读者能更好地领会作者的创作才能和创作手法。
电影改编版《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2012)剧照。
与此相对照,巴特基于后结构主义立场提出的“作者之死”则从以文本为立足点转向了以读者为立足点,这才“推动文本阐释走上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道路”。张江先生指出,巴特在以《叙事作品解构分析导论》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论著中,强调文本阐释的目的是“揭示文本叙事活动中深层的组织成规和基本语法”,与此相比,在张江先生未提及的《作者之死》中,巴特则转向了后结构主义立场,“拒绝把意义固定化”,强调文本“是一个多维的空间,里面各种各样的写作(没有一种是起源性的)相互交织和相互冲突”。巴特宣扬“作者之死”,既非像包括结构主义在内的形式主义文论那样要提出一种解读文本结构、技巧的方法,也并非涉及“文本交付于读者以后而无法更改”,而是要颠覆文本的表意功能,让读者取代作者。
《社会思想战线》该专栏的另一论文题为《历史事物中的主观意图及其客观阐释》,作者是复旦大学吴晓明先生。他指出,近年来,“作品(或文本)的理解与阐释”似乎成了文艺理论界的热门话题,“由于张江先生的积极倡导和尖锐追问,像‘作者’是否已死,‘意图’在不在场等问题或将成为争论的焦点,从而推动有关艺术作品之现实理解与客观阐释的深入研究,并从中去探寻一条能够真正趋避于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结论的道路”。身为哲学教授,吴晓明就“普遍的‘历史事物’”展开探讨,“以便从哲学上去把握这些事物中主观意图的实际生存,以及历史事物的客观阐释将如何包摄并超越这样的主观意图”。
北京大学陈晓明先生在《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4期上发表《“意图”之殇与作者之“向死而生”》,延续了该专栏的讨论,并指出,张江先生的《“意图”在不在场》涉及的是“文艺理论与批评之根本问题”。陈晓明先生的基本观点是:“‘作者之死’或‘意图谬误’的一套学说,有其现代理论发生发展的背景,是20世纪人文学科大背景变迁的产物,也是文学理论批评转向的内在需要。作为一种现代主义思潮,它既有时代的必然性,又有其偏颇。”该文将注意力引向了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德曼和德里达,指出,“在他们讨论文本时,也要与作者发生不解之缘。批评活动终究是通过解释作品来完成对作家或诗人的文学史或思想史的定位,通过阐发作家或诗人建立起一种思想或理念”。
三位先生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论据,通过不同方式充分论证了作者没有死也不会死,作者的创作意图不仅在场且至关重要,笔者对此赞同和钦佩。但毋庸置疑,若要更好地批驳当代文学研究中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若要更充分地说明作者未死、意图在场、作品能够表意,我们必须直面后结构主义,指出其理论本身的偏颇与偏激。
《符号学文学论文集》
编选:赵毅衡
版本:百花文艺出版社 2004年5月
(编选有《什么是作者?》等)
值得一提的是,就排除作者意图的后结构主义文献来说,最为重要的有两篇论文,影响最大的是巴特的《作者之死》,其次是福柯一年后发表的《什么是作者?》。后者这样开篇:“作者已经消失;上帝跟人都得死。重复这些空洞口号,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倒不如重新探讨作者消失后剩下来的空白,应沿着空白的缺口及虚线,仔细观察其新的分界线,重新分配这一空白。我们应该等待作者的消失所引起的变化的功能。”也就是说,福柯的“什么是作者?”是建立在巴特“作者之死”的基础之上的。既然巴特的“作者之死”缺乏依据,福柯的论证也就失去了支撑。
结语
有的读者或许会产生疑问,既然德里达的“能指游戏”和巴特“作者之死”的论说缺乏依据,为何会在当代学界产生如此巨大和深远的影响?这跟社会环境和学术氛围密切相关。
两位大师的论说均生发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受到战争重创的资本主义世界矛盾重重,社会动荡不安,加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的影响等因素,严重冲击了传统、秩序、权威和理性主义。这在法国尤甚,1968年出现了震惊世界的“五月”革命风暴。我们知道,法国解构主义反传统的形而上学、反逻各斯中心主义,不仅深受尼采和海德格尔的影响,而且也与欧洲左派批判理论密切相关。作为哲学家,德里达敏锐地抓住语言这一人类最为重要的思维和交流工具,从消解语言的表意功能入手,来达到思想革命的目的。当时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如日中天,德里达有效利用了索绪尔的影响力。他通过上文所揭示的断章取义、釜底抽薪的手法,将索绪尔的语言观偏颇地展示为语言系统中仅存在能指之间差异的观点,并从中开掘和生发出解构主义的核心概念“延异”,从根本上颠覆语言和文本的表意功能。在文学领域,巴特则把矛头对准了作者,将之视为权威的体现、上帝的替身,通过宣判作者的死刑来实现思想革命的目的。
电影《改编剧本》(Adaptation,2002)剧照。
德里达和巴特的后结构主义思想在美国找到了理想的扎根土壤。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也动荡不安,出现了反越战运动、民权运动,并引领了西方第二次妇女解放运动;美国大学生不仅积极参加这些运动,还发起了言论自由运动。美国当时建国还不到两百年,在学术上求新求异,而形式主义已经雄霸文坛较长时间,且与当时激进的社会潮流严重脱节。不难理解,为何德里达1966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解构主义演讲,会激起轩然大波并引起连锁反应,为何其颠覆语言和文本表意功能的思想,在美国遇到了如此众多的追随者。在法国和美国的带动下,后结构主义在西方文学界很快取代了形式主义,实现了从文本向读者和社会语境的转向:读者取代作者成为文本的“生产者”;作品被不少学者视为社会政治文献,力求通过语境化和政治化的文学研究来帮助实现妇女、黑人、少数族裔的平权。后现代主义文学创作也大力反叛传统和理性,以碎片化和不确定性来消解整体性和主体性。解构主义的哲学思潮不仅与文学,而且也与艺术、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后现代主义合流,成为广泛的反传统、反理性的文化思潮和学术氛围。
也就是说,德里达的“能指游戏”和巴特的“作者之死”等颠覆性论说是思想革命的需要。此外,这些激进之说也是符号学盛行时代的借势发挥:当时的西方学界乐于看到符号强大的自律作用和思想解放功能;若语言、符号、文本具有超越世界的力量,就可为面对现实无能为力的学人带来文化想象的胜利。德里达和巴特在语言学和符号学方面造诣精深,他们在阅读索绪尔的法文原著时,不可能不理解索绪尔的原意。可以说,他们是应时代所需,有意误用索绪尔的理论。不可否认,后结构主义理论带来的思想解放具有积极意义,激发了批判性思维,促进了学术的繁荣和创新;但其主体消散、意义“延异”的偏激之说也给学界带来了强烈的负面冲击。由于德里达和巴特等人对索绪尔偏颇的生发性利用,十分巧妙且思辨性超强,因此直至今日,在中外学界依然有不少信奉者,也仍然因其与人类交流现实(包括后结构主义者自己的写作现实)相去甚远,而引起困惑和不解。这就需要正本清源。
近年来,作者意图究竟是否在场成了国内学界的热门话题。如前所析,真正排除作者意图和否定文本表意的是后结构主义,而其基石是索绪尔的语言观。若能揭示这一基石真正的本质,就可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实质与精髓”。笔者相信,在还索绪尔本来面目以及揭穿巴特“作者之死”推理的谬误之后,“意图”在场、作品能够表意也就不证自明了。自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语言视为表达思想的工具,将作者而不是读者视为作品的生产者,可以名正言顺地通过史料和作品深入解读来推导挖掘作者的创作意图。
就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而言,正如一幅画无论是否有人观赏,其价值不会改变,作者精心创作的文学作品也不会在读者阐释之前而没有价值。作品本身的意义(作者在其语境中写作时所赋予它的意义)也不会随着读者和语境的变迁而改变。
诚然,文学作品往往具有歧义、裂缝和空白,作者的意图常常难以确定,各种各样的读者和千变万化的语境也会不断带来不尽相同的阐释,但正如张江先生所言,读者“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也尽可以无边际地发挥,但是不要说这些发挥是作者的”。就学术研究而言,我们不可将以作者为本的阐释和与读者为本的阐释相混淆。西方叙事学界在探讨叙述者的不可靠性时,形成了修辞性研究和认知建构性研究这两个相互对照的学派,前者以作者立场为判断标准,后者则以读者的个人阐释为判断标准。有学者认为这两派互为补充,试图综合成修辞—认知学派,而实际上,这种努力是徒劳的,因为两种标准相互冲突,无法协调。我们可以进行尊重作者意图的研究,也可以聚焦于不同社会语境中不同读者的阐释,前者力图揭示作品的本意,后者则只能揭示读者阐释的特征、差异和演变。
《双重叙事进程研究》
作者:申丹
版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1年4月
笔者希望,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可以转换研究重点,在意图在场和作品表意的前提下,转而探索如何更好地推导作者意图;如何更好地把握作者、作品、读者和语境之间的关系;如何打破研究传统的束缚,提出新的阐释模式,以求更好地挖掘作品的深层意义。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公开表达的创作意图可能具有片面性,掩盖了作品重要的深层内涵,因此读者不能轻信,而需要以作品本身为依据来进行解读。此外,有的作者意图可能与社会道德、社会正义相冲突,读者也需要加以抵制。如果我们可以不再纠结于作品意图究竟是否在场,而是转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导、评判和对待作者意图,如何在尊重作者意图的前提下,开辟新的路径来更加有效地阐释作品,或许可以让未来的讨论更有价值和更具建设意义,以求更好地推动文学研究的发展。
【文献出处】 申丹:《作者意图是否在场?作品是否可以表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页9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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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由新京报中文学术文摘服务所摘选。作者:申丹;本期评议:陈新宇、梅剑华;文本摘选:罗东;编辑:西西;导语校对:薛京宁。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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